Do Over是把事情再做一次的意思,這本類似我之前看的另一本,也是黃色的,史丹佛大學教授寫的:「把成功變成習慣」 (按此看感想評論),我發現就算是在史丹佛大學的「創新」學院中,教了二十年的教授,他告訴你把事情作成的方法,還是些「最老最笨」的道理。所以,對大多數人會遇到的問題而言,其實想要處理好你眼前的事,需要的並不是多創新的思想,而只是真正的去做、真誠的對待身邊人、然後一直不放棄的想辦法做下去而已。
大概把作者Jon Acuff的職涯介紹一下,究竟是什麼樣的人,可以教別人從失敗的工作經驗中,重新站起來?他是職場達人?在外商企業打滾多年?是資深人力銀行顧問?其實他就是個被老闆fire好幾次的部落客,也跟我很像。他能拿出來說嘴的工作,大概就是美國的Home Depot, 還有Bose音響做文案、形象行銷。在他有工作時,就持續在寫部落格,是個成功的部落客,他內心深處,相信自己的天命是寫作,一共出過5本書,跟川普一樣喜歡推特。對新鮮事物很敏感,有很強的衝勁,但平均半年就會對一份工作感到無聊,接著不小心出包或是被開除的那種人。不過一路上跌跌撞撞,他從部落格開始經營,藉著出書,仍在「夕陽產業」裡打下一片天,現在是全美國跑透透的激勵型演講者,他的收入足以養活一家四口,應為言之有物,實力強過朱學恒的網紅。
是誰會需要職涯重建呢?大部份就是工作上遭遇重大挫折的人,比方說沒有方向,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工作,正在工作卻覺得很痛苦的人,剛被炒魷魚的人,還有像我們這種二度就業的婦女應該也算。
他將一個人在工作上會遇到的困難,作了些分類,當你遇到職涯發展問題時,不用慌張,先看看你的四個大類,職涯裡會遇到的問題雖然讓人挫賽,但至少不是什麼「家庭倫理大悲劇」,再怎麼複雜,都會在這「四個類別」裡得到解決方法,但重點是,你必須要有勇氣深入自己的「內心」與「過去」,面對自己的問題,還有在困難前一再嘗試不放棄。這四個類別是:
1.人際關係
2.技能
3.個性
4.努力
光看這四項老生常談,你大概就了解這本書是什麼了。整本書有點像Check List, 不過作者用了三百二十頁的敘述,希望你為自己,作好一件人世間一個最困難的工作,就是:「面對自己」。比方說,看看自己有些什麼能力,有些什麼弱點,還需要增強哪些部份,他不擇手段的換句話說、跟你講冷笑話,爆料自己的不堪往事,只是希望給你一些勇氣,現在就站起來,再試一次,突破現狀。
(Jon Acuff,外型激似蛇精男,噢不,是馬克.祖克伯)
遇到重大問題時,極少數的人,能真正使用書裡的知識,把屎把尿也好,屁滾尿流也罷,放任別人看著自己的愚蠢的冏樣,動手把問題給解決掉。這本書讀的時候,就好像作者與「你」、和「你的問題」同在似的。現在的世界,在你努力的路上,人並不欠缺資訊,但他們更需要同伴。同伴是那些真的會在乎你過得好不好的人,不是那些在你的苦難前,他們更在乎自己能不能置身事外,卻又希望自己可以看起來很仁慈的「朋友」。
(大大好強,我的書在博客來上,才一個人給三顆星評價而已)
技能與努力
有的人活到很大,還不知道自己有什麼技能,其實我就是。雖然常常想到要學什麼就會很興奮,但其實我沒有真正學會過什麼。真正要列舉出自己很會的事情,我真的想不到半個。因為無術不學,導致不學無術。
曾經,我也是酸民。看人家鋼琴彈得很好,就說人家父母花錢栽培;看別人英文很強,就說人家出過國讀書嘛!事實上,需要長期學習的技能,能練得成,靠的還是他本人的「熱情」,否則早就半途而廢了。但是挖掘自己熱情,需要經過嚴苛的工作,但一旦發現自身熱情之後,不需要別人栽培,自己也能找到資源。而且,等到自己出國唸書才知道,就算是出國讀書的人,也不是出了國就自動能學會語言,必須一直練習開口,一直講錯,每天都在忍耐社交的恐懼,壓抑自己被當成笨蛋的不安全感,這樣痛苦了不知多少年,才學會了講英文,但第二語言永遠比不上自己母語,講中文還是最爽。
即使是Jon Acuff他本人,在失去工作之後,一共寫了五本書,也是靠著渡過重重難關,走過恐懼和悔恨,才完成這幾本書,而且把它們賣出去。一個正常人,大部份的時間,都是在努力累積經驗(包括犯錯),還有學習一樣技能到熟練。真正能佔便宜,耍小聰明的機會也真的很少。
總結
這本書雖然講的幾乎都是已知的道理, 但其實作者寫這本書的目的,卻是在「努力的長路」上陪伴你,他用了新眼光來表達舊道理。我們都聽過,都知道這些道理,但是真正讓它們變成我們的一部份,需要你經歷真正的痛苦,才能真正面對自己。這本書可以放在書架裡,遇到困難時拿出來看一看。
